关于“艳照门”的段子
2月 23, 2008
匿名人士原创,挺有意思!
前天,北京市公共安全专家局首次明确表态,向朋友赠阅“艳照门”图片系违法。如果是通过网络打包传播,且数量在200张以上,赠与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刚刚拨通了010110
“我传了艳照给人家,请问如何自首?”
“打马赛克的照片还是无码?”
“有马赛克的。。。” “有马赛克不违法之列。。。嘟–嘟–嘟– ” “我传了艳照给人家,请问如何自首?” “打马赛克的照片还是无码?” “无码的。。。” “传了多少张。。。” “一共199张吧。。” “不足200张不受理。。。嘟–嘟–嘟– ” “我传了400多张艳照给人家,请问如何自首?” “你在哪里?” “我在江苏的。。。” “那你找你们当地派出所吧。。。” “我们这里没有这个通知,自首不了啊。。” “那你就来北京吧” “报销车费不?管饭管住不。。。。。” “嘟–嘟–嘟– “我传了艳照给人家,请问如何自首?” “打马赛克的照片还是无码?” “无马赛克的。。。” “一共多少张?” “600多张” “有蔡依林没” “有” “那你传过来”
警察:怎么来了那么多人?
市民:上海市police 局说:“艳照门”图片,点击、浏览均违法。所以我们都违法了,我们来自首。
警察:你们都点击、浏览了吗?
市民:是呀,不点击,不浏览,我们怎么知道是不是真的“艳照门”图片呢?
警察:这么多人,police 局装不下怎么办! 等我打个电话请示一下。
……
警察:领导说了,你们要分批分批处理,先进来三十个,剩下的明天再来。市民:那不是要分几十批才够吗?一个月都处理不完。警察:只好这样了。市民:要不咱们去人民广场处理吧,那里可以站一万人。警察:领导没说去那里。市民:要不咱们去体育馆处理吧,那里可以挤三万人。警察:领导也没说去哪里。市民:还是请您尽早处理吧,我们明天还要上班。警察:你们违法了,上不成班。市民:我儿子上小学,得接送呀。警察:你们违法了,找别人接送吧。市民:站后面那位是您夫人吧?她也来自首,她明天也不用上班,不用接孩子了吧?警察:……我…… 市民:police 局里还有几位夫人一会儿也要来,听说市长夫人也会来…… 警察:滚……都滚……就当没这回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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