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聊国家预防腐败局
9月 15, 2007
最近新闻热点不断。美国纪念911,中国也来个股市911。日本首相安倍晋三辞职,中日关系再次走到十字路口。而国家预防腐败局9月13日挂牌成立,也吸引了不少眼球。
在百度搜索“国家预防腐败局”,找到相关网页约173,000篇,可见这条新闻的社会关注度。
根据官方媒体的报道,成立国家预防腐败局一方面是党中央、国务院科学判断形势,为深入推进预防腐败工作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另一方面也是认真履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所规定的义务。那么,公众又如何看待呢?
我选取若干比较有代表性的言论。
新浪网友说:“地方也会成立预防腐败局吗?何时成立?局长配什么级别的领导?”
腾讯网友说:“名字有点难听,不过还是有成立的必要。”“增加就业机会吧,成立一个高级别部门,多养几个高级别官员。”
网易网友比较搞笑:“各位,天气不错,吃了没有?”
还是央视国际网站最和谐,因为它没有提供新闻评论功能。
从各大网站网友的回应来看,大家并未将成立国家预防腐败局当成重大利好消息。毕竟反腐进行多年,“成果”一年比一年巨大……
现在反腐败的机构已经不少。政府有监察部,检察系统有反贪局,党内还有一个中纪委。虽然它在法律上没有什么位置,但却是反贪工作的实际领导者。三角关系本来已经够复杂,现在又多了个国家预防腐败局,并且局长由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担任,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这四角关系的复杂度不亚于琼瑶小说,以后贪官自首可能要想想先找谁?
我查一下背景资料。2003年12月10日,中国由监察部、外交部委派代表签署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这个公约第二章的两个条目专门提到“预防腐败政策”。其中,第六条明确规定,各缔约国均应当根据本国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确保设有一个或酌情设有多个机构”以预防腐败,并赋予这些机构“必要的独立性”,以及“必要的物资和专职工作人员”。
现在看来,“必要的物资和专职工作人员”不是问题,好像也从来不是问题,但“必要的独立性”却未见提及。据介绍,国家预防腐败局主要职能是“进行宣传、教育,进行制度的建设,以及机制体制的创新,再有就是在反腐败上抓一些源头性的工作。”“独立”二字没有出现。
殊不知“独立”乃反腐之根本,香港的廉政公署就是例证。如果失去独立性,反腐就只能靠行政级别了。大鱼抓小鱼,小鱼抓虾米。怪不得有网友关心预防腐败局领导的级别问题!
额外说一句,新任国家预防腐败局局长的名字马馼(怎么看都不像简体字)在很多地方打不出来,“局长马指出”、“局长马出席新闻发布会”、“马?”等写法随处可见,不由让人想起朱镕基刚上台时的“朱(金容)基”现象。
转载原创文章,请注明来自天空博客 ,标注链接[ http://skytalks.org/ ]
Posted in





5月 29th, 2008在6:20 上午
请大家点击屈英杰的博客:http://blog.sina.com.cn/xiaoyu124319130
看一看,一个曾经进入国家500强的国有大型企业是怎样衰败的?
看一看一个实名举报人举报八年的悲惨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