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聊国家预防腐败局

Date 9月 15, 2007

u15034484973530793071gp44.jpg   最近新闻热点不断。美国纪念911,中国也来个股市911。日本首相安倍晋三辞职,中日关系再次走到十字路口。而国家预防腐败局9月13日挂牌成立,也吸引了不少眼球。
   在百度搜索“国家预防腐败局”,找到相关网页约173,000篇,可见这条新闻的社会关注度。
   根据官方媒体的报道,成立国家预防腐败局一方面是党中央、国务院科学判断形势,为深入推进预防腐败工作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另一方面也是认真履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所规定的义务。那么,公众又如何看待呢?
   我选取若干比较有代表性的言论。
   新浪网友说:“地方也会成立预防腐败局吗?何时成立?局长配什么级别的领导?”
   腾讯网友说:“名字有点难听,不过还是有成立的必要。”“增加就业机会吧,成立一个高级别部门,多养几个高级别官员。”
   网易网友比较搞笑:“各位,天气不错,吃了没有?”
   还是央视国际网站最和谐,因为它没有提供新闻评论功能。
   从各大网站网友的回应来看,大家并未将成立国家预防腐败局当成重大利好消息。毕竟反腐进行多年,“成果”一年比一年巨大……
   现在反腐败的机构已经不少。政府有监察部,检察系统有反贪局,党内还有一个中纪委。虽然它在法律上没有什么位置,但却是反贪工作的实际领导者。三角关系本来已经够复杂,现在又多了个国家预防腐败局,并且局长由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担任,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这四角关系的复杂度不亚于琼瑶小说,以后贪官自首可能要想想先找谁?
   我查一下背景资料。2003年12月10日,中国由监察部、外交部委派代表签署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这个公约第二章的两个条目专门提到“预防腐败政策”。其中,第六条明确规定,各缔约国均应当根据本国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确保设有一个或酌情设有多个机构”以预防腐败,并赋予这些机构“必要的独立性”,以及“必要的物资和专职工作人员”。
   现在看来,“必要的物资和专职工作人员”不是问题,好像也从来不是问题,但“必要的独立性”却未见提及。据介绍,国家预防腐败局主要职能是“进行宣传、教育,进行制度的建设,以及机制体制的创新,再有就是在反腐败上抓一些源头性的工作。”“独立”二字没有出现。
   殊不知“独立”乃反腐之根本,香港的廉政公署就是例证。如果失去独立性,反腐就只能靠行政级别了。大鱼抓小鱼,小鱼抓虾米。怪不得有网友关心预防腐败局领导的级别问题!
   额外说一句,新任国家预防腐败局局长的名字马馼(怎么看都不像简体字)在很多地方打不出来,“局长马指出”、“局长马出席新闻发布会”、“马?”等写法随处可见,不由让人想起朱镕基刚上台时的“朱(金容)基”现象。

标签:

转载原创文章,请注明来自天空博客 ,标注链接[ http://skytalks.org/ ]

并遵守知识共享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禁止演绎 2.5 中国大陆许可协议。

您可能会感兴趣的相关文章:
  • 上海社保案:没有最黑,只有更黑!
  • 新闻有续集 震撼超美剧(图)
  • 内蒙古巴林左旗坠毁的飞龙B-3841飞机照片
  • 人祸比天灾更狰狞:小学这样倒塌!(多图)
  • 所谓中国红十字会短信捐款1069999301是假的!
  • 令人气愤的中国地震局地震预测研究所网站
  • 真正来自汶川核心震区的现场照片汇集(不断更新)
  • 据称南航机组大连避免撞机有功 获奖20万
  • 你看军政府统治下的缅甸风灾
  • 大连飞机几乎相撞事件的最新进展(多图)
  • 关于西藏问题的两篇重量级文章
  • 发现家乐福股东资助ZD的证据
  • 翁帆父亲迎娶杨振宁重孙女:后果很严重!
  • 爱国留学生保卫伦敦圣火传递(组视频)
  • 古巴!古巴!

  • 

    One Response to “聊聊国家预防腐败局”

    1. 屈英杰:

      请大家点击屈英杰的博客:http://blog.sina.com.cn/xiaoyu124319130
      看一看,一个曾经进入国家500强的国有大型企业是怎样衰败的?
      看一看一个实名举报人举报八年的悲惨结局。

    发表评论

    XHTML: 您可以使用语法: <a href="" title=""> <abbr title=""> <acronym title=""> <b> <blockquote cite=""> <code> <em> <i> <strike> <str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