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过美国(16)
9月 28, 2007
很多时候,当遭遇到重大变故时,只有在当一切都沉寂下来时我们才能有余暇真正看清全貌。昨天在圣路易斯背包被偷,对于身在旅途的我来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挫折,但现在静下来想想,以我这种方式做如此长的旅行,其实毫无意外,或早或迟,这样的事终究是会发生的。而且我终究还是幸运的,这样一个本来也许可能变得很危险的遭遇却是以一种对我危害最小的方式发生,偷我背包的人甚至没让我有机会看到他一眼。在圣路易斯那种地方,抢劫者从车里掏出把枪,在车流稀少,人迹罕见的郊外给发现自己的受害者来上一枪的可能性并不是不可能。
并且我没有失去自己的日记本,照相机,和钱包这些对于我的这场旅行最基本最重要的东西。而且正是因为背包失窃,我才得以遇到盖瑞,道格,威廉这些人,得到他们的帮助,奇迹般地让我一天就能从密苏里抵达一千多公里外的新奥尔良,我本来根本就没指望自己会这么顺利。想到这些,对于偷我背包的那个盗贼我心中已经毫无怨恨,反而真心地感谢他替我减轻了旅途的负担,加快了我的旅程,使我遇到了那些善良的人们,增加了许多可贵的经历和回忆,让我的这场旅行更加完美。
昨晚一夜没睡,其实一连几天都没好好休息了。坐在高高的驾驶台柔然舒适的宽大座椅上,一边无意识地看着窗外高速公路两旁一成不变的葱茏亚热带雨林,一边想着自己的心事,在大卫滔滔不绝的唠叨中,我终于熟睡了过去,直到卡车从北到南纵贯了整个密西西比州,进入路易斯安那州,最后上了从北边入新奥尔良市区必由的“蓬恰群湖堤桥(Lake Pontchartrain Causeway)”。我们的卡车沿着这条全长三十八公里,号称世界最长的双向桥梁,穿过环绕新奥尔良的重重沼泽和宽广的蓬恰群湖面,在一阵淅淅沥沥的细雨中进入了新奥尔良市区。
大卫在新奥尔良市区西南边,他的目的地附近的密西西比河边放下了我。向大卫道完别,我一边问着路,一边向市中心附近我事先查好的青年旅社走去。
美国众多城市最大的特色就是它们都没有什么特色。走遍美国,我见识过的绝大多数城市都是一个样子;宽敞整洁但光秃秃的马路。一片片构造雷同,泾渭分明的商业区和住宅区。商业区的高楼都是实用单调的立方体,而住宅区的一处处房屋院落也如同一个模子里倒出来的,毫无变化,同样乏味。还有遍布全美,从外表到内装都毫无差别的沃尔玛,瑟尔斯这样的大卖场和麦当劳星巴克这样到处可见的连锁饮食店。走在美国的这些城市里,总让人无时无刻不产生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那么从这点来说,新奥尔良则完全不象是一个美国城市。
沿着狭窄的街道,刚下过雨的道路还湿漉漉地反射着天空的光芒。街道上散落着垃圾,这在美国其它城市是不敢想像的。路两旁都是密集老旧的两层南欧式木楼,二层楼冲着街道的一侧都悬着摆着各式盆栽花草的阳台。我到的这天刚好是星期六,街道两旁的居民们都在自家的门前摆开一个小摊子,把家里用不上的物件家私拿出来兜售,这种“周末旧货摊(garage sale)”倒是典型的美国传统。这个社区的居民大都是白人,似乎不少人的工作都和艺术有关,所以一路沿街道走去,两旁的小摊子上多是些油画雕塑之类精巧别致的艺术品,而不象其它地方大多是些用过的日常用品。我一边饶有兴致地浏览着路边摊子上这些风格不俗的艺术品,一边小心躲避着身旁狭窄道路上擦身而过的来往车辆。踏上新奥尔良的第一条街道,我已经能够清晰地感受到了这个城市的特殊气质和艺术情调。
一直走到小街的尽头,拐上了一条主街。说是主街比起美国其它城市实在也是不算太宽,但这条街道的两旁间隔有序地长满了枝干粗大,树冠茂盛的榕树,这些榕树看上去都年纪不小,树身上粗壮的枝干已经长长地垂到了旁边人家院子的草坪上。主街的中央铺着一条城市轨道列车的铁轨,不过这条铁轨显然早已荒废了许久,枕木间长满了杂草,钢轨也是锈迹斑斑。上了开往市中心的公共汽车,被司机告之不用买票,自从去年九月卡特里娜飓风之后,整个新奥尔良的公共交通系统都对乘客免费。这对我来说倒真是个好消息。
中午时找到了位于市中心附近的青年旅馆,交了二十美元在一个有四张床的房间里先预订了一个床位。然后我向旅馆主人,一个白人老头打听附近有没有什么大卖场。我现在身为长物,但整个旅程却还只走了一半,必须得重新置办一些旅途用品以便继续下面的旅途。我被告之向南再走几个街区,在密西西比河边上就有一家沃尔玛。
我顺着旅馆主人的指点,出了旅馆,越过主街,往南向着密西西比河畔走去。虽然都是老建筑,主街这边还多少显得整洁气派,可是过了主街,还没走上两个街区,两旁的建筑就明显地破败起来,马路两旁的人行道上也堆满了垃圾。这一带的居民主要是黑人,活泼的黑人小孩子们骑着自行车在肮脏的街道上追逐嬉戏,人行道旁的破落院子里,一户正在开派对的黑人家庭大声开着音响,快活地在空地上支起炉灶烤肉,而对咫尺之外人行道上堆积如山,散发着恶臭的垃圾堆完全是一付熟视无睹,早已习惯的样子。
在大路上,我看到了一条躺在路边的死鱼。这是一条河鱼,全身干瘪,落满了灰尘,显然它躺在了这个地方已经很久了。虽然如此,但这条鱼依然形状完整,全身上下没有缺少任何一个部件。这条死鱼让我感到有些不可思议,它本应该自由自在地和同类们成群结伙地游荡在密西西比河中,而不是孤单寂寞地躺在新奥尔良这条肮脏破旧的街道上。不过很快我也就明白了这是怎么回事;去年卡特里娜飓风的时候,蓬恰群湖决堤,整个新奥尔良百分之八十的街道都被淹没,这条鱼一定是那时候随着洪水游进新奥尔良市区的。后来市区的水被抽回蓬恰群湖和密西西比河,但是这条鱼却永远地留在了这里。但真正令我惊奇的是;这条鱼显然从那时开始就和路旁绵延的垃圾堆一起待在这里,一直就没挪过窝。
“我这真的是在美国吗?”眼前的这些景象让我实在忍不住在心里向自己到,这一切和在电视上见识过的那些无可救药,没有希望的第三世界国家的贫民区没有任何区别。
走到河畔的那家沃尔玛,这是座占地广大的仓库式建筑,可是走进去才发现,偌大的商场里空空如也,只有大约三分之一的柜台放着货物,而且都是食品之类,根本就没有我想买的宿营用品。这时我才回忆起来,去年卡特里娜飓风时,电视新闻里直播过一家大卖场被众多当地居民抢劫的光景,那家大卖场不就正是我眼前这家沃尔玛吗?看来它依然没有从大半年前的劫难中恢复过来。
没辙了,我只好买了一些食物,然后提着几个装满面包水果的塑料袋又走回到青年旅馆。近傍晚的时候,我冲了个澡,换上件干净的T恤衫,然后出门坐上公共汽车去了新奥尔良的精华和灵魂之所在的“法国区(French Quarter)”。
法国区位于新奥尔良市中心东边,背靠密西西比河,是一片塞满各种光怪离奇酒吧,餐厅,旅馆,夜总会还有脱衣舞厅的拥挤街区。新奥尔良是美国历史最悠久的城市之一,早在十六世纪初,最早的法国殖民者就在路易斯安那最南端,墨西哥湾岸边,被密西西比河弯曲环绕的这片沼泽地上建立了这座城市。新奥尔良先被法国统治了四十年,然后被西班牙人抢了过去继续统治了四十多年,后来又被法国人抢回来,最后被拿破仑与路易斯安娜一起卖给了美国人。新奥尔良在历史上的这种曲折经历让它有别于美国其它地域,使它深受各种不同文化的影响。再加上新奥尔良特殊的地理位置;四周是大片的湖面沼泽环绕,被孤立于外部世界之外,所以新奥尔良自身独特的文化风俗一直能得以完整地保存发展下来。在我眼中看来,从城市格局,到街道景象,再到这个城市居民们的着装和散漫行为,甚至他们所说的英语都和我熟悉的美国是如此不同。
法国区是当年西班牙人统治新奥尔良时法国移民的主要聚居区,所以整个街区的建筑都散发着浓厚的法国气息,就连街道也多以法语命名。顺着熙熙攘攘的人流,我独自溜达在法国区最著名的“波旁街(Bourbon Street )”上。马路两旁都是两三层楼高的法式小楼,各种酒吧餐厅夜总会都布置得花花绿绿的,店员们站在门口殷勤地招揽着过路游客。
在拥挤的街道上,灯红酒绿间我在法国区转了一大圈,然后又回到波旁街,打算找处地方休息一下。波旁街两旁密集的夜总会里传来震耳欲聋的快节奏重金属音乐,一家又一家的酒吧里挤满了从世界各地来找乐的游客。不过孤身一人又饥肠辘辘的我此时对于这些没有什么兴趣,只想找处轻松自在的地方能好好吃一顿。在街道各种嘈杂的声响中,一阵隐约传来的低音号如诉如泣的乐声牵住了我的注意,觅着低音号的声音,我来到路旁一家露天的爵士乐餐厅。
在杂乱拥挤的院子里,我独自坐在一张小铁桌旁,慢慢喝着一杯冰啤酒。院子一头的小舞台上,一个叫“蒸汽船(Steam Boat)”的三人爵士乐队正在整个波旁街鼎沸杂乱的各种噪声中不为所动得专注地演奏着他们的乐曲。
我一直无法理解当年第一个中国译者是出于何种目的将“Jazz”翻译成“爵士乐”这个透着一股子贵族气的名字,事实却完全相反;爵士乐和优雅的贵族们毫无任何关联,而是一百年前由那些绝望无助的黑奴们在新奥尔良这块地方创造出来的。当年那些创造爵士乐的黑奴们没有文化,甚至连乐谱都不认识。在黑暗的蓄奴年代,在整个美国南方,新奥尔良是对黑人们最宽容的地方。这里有自由人身份最多的黑人居民,法律也允许黑奴们在休息的时候可以到公共场合聚会,当时这在美国南方是独此一处,绝无仅有。这些远离家园,流离失所的黑奴们把他们记忆中故乡的音乐和西方的乐器相结合,然后产生了爵士乐。
爵士乐对于我来说很难以喜欢或者不喜欢来界定。以前偶尔也会听一听爵士乐,但是它总是给我一种太冷的感觉,听久了会令人心中升起一股颓废,因此虽然也算喜欢爵士乐的风格,但我向来对爵士乐有所节制,不让自己去沉浸其中。
可是这一次,我却有了一些不同的感受。
坐在新奥尔良法国区这个拥挤混乱,谈不上什么格调品味的街头餐厅,听着舞台上那三个衣着随便乐手的演奏。身旁的街道上熙熙攘攘,人声鼎沸。相邻的小店灯红酒绿,杂乱无章。铺着石砖的地面有些潮湿肮脏,四周环绕着密集陈旧,充满南欧情调的低矮楼房。在这一片无序的混乱中,一支低音号与一把大提琴演绎出的,与四周环境同样显得有些随意和无序的缓慢乐声,透过新奥尔良闷湿钝热的空气向着我缓缓而来,毫无阻挡地渗进我的心中,然后在全身弥漫开来。我就像被童话中的魔法给定住一样,除了忧缓的音乐,四周的一切仿佛都荡然无存,而这种感受似乎有些令人恍惚,却又是如此清晰,是我所从未曾经历过的。
那一刻的经历令让我从此难忘也如此疑惑,于是我执着地想找到答案。当走完漫长的旅程,有一天坐在纽约第五大道上市立图书馆恢宏肃穆的阅览厅里,在一摞介绍美国文化历史的书中我看到了这样的论述:“……爵士乐充满了即兴和随机应变……而所谓的即兴和随机应变正是来源于黑人们的痛苦经历。假如你是一个黑奴,语言,食物,生命中的一切要素都骤然改变,如果你不能做到随机应变,那你必然会发现自己身处一个充满痛苦的世界里……
……白人们同样在爵士乐中找到了某种与他们自身经验密切相关的东西,假如我们不是一个移民国度我就不能确定是否还会这样。在这个移民国家,每个人都心怀一种流离失所,远离故乡的的感觉,现在终于你找到了一种音乐能叩动你心中的这种身处异乡的孤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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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 17th, 2010在11:21 上午
说的真好啊